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食堂用物质”,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第一条 供货单位资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供货单位资质必须符合遂宁市安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第二条 合同期限:20x年9月1日至20x年8月31日。
第三条 供货方式:乙方须“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送达遂宁市安居育才中学校食堂仓库,货物装卸及运送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验收要求及规定:
1、乙方所有“定型包装”货物都应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所有资料报告真实、合法、有效。“散装”货物应外观正常,无霉变腐烂,无异味。
2、乙方所有供应货物经甲方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对涉及到该指定货物的使用性能和质量指标的生产厂家、配方、生产工艺不作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乙方应在更换之前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确认。
3、如乙方因供应货物的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食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按情节轻重罚款作为对甲方的赔偿:该批货物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处以20x元~50000元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5~10倍罚款。
4、按乙方对甲方实际供货当日计算,供应产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剩余时间不能低于“保质总期限”的1/2(保质期在6个月以下)或1/3(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同时对于临近保质期的货品,甲方可以要求随时换货,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换货。
5、乙方应认可甲方的货物验收制度和仓库保存条件,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乙方保证在规定的期限补足合格的货物,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6、对于已通过验收的货物,甲方在使用或政府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标识或资料报告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补足合格的货物,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标签标识方面的管理规定,保证产品外包装符合要求。乙方供应货物的“有效保质期”不能低于产品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自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算起)。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添加或非法添加“添加剂”,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9、需随车随货向甲方提供相应批次产品 “检验报告”或“检疫报告”的,乙方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每月25日结清当月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寒暑假期间按甲方通知要求)。
第六条 价格调整:乙方所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价格如需上调,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反之价格下调,则应随行就市,立即下调。在供应货物市场价格下调后,乙方对所供产品未及时作出价格调整的,甲方核实后有权扣除相应差额及解除本合同,同时对差额部分处以10倍的罚款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不能“按质、按量、及时”供应产品,则按“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且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进货。
2、合同期内,若因乙方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附件:《乙方供应货物一览表》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