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赠与合同
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受赠人(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 赠与合同如下:
第一条赠与标的物
标的物的具体状况如下:
名称:
数量:
质量:
价值:
是否有瑕疵:
第二条 赠与标的物的用途
乙方接受赠与 后,应当用于 。乙方不得将受赠的 出售、出租、外借或挪作他用,并应委任管理员妥善保管赠与标的物且费用自负。
第三条赠与标的物的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标的物交付于乙方。具体交付地点为 ,交付方式为 ,交付手续为 。
第四条 费用负担
当事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产生的费用包括 ,具体由 负担。
第五条 赠与的撤销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受赠标的物或未履行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甲方有权撤销赠与。
第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
第九条争议解决
当事人就本合同项下的事项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