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房屋坐落于 第 层,共 室 厅 厨 卫。该房屋为 居民住房。乙方不得转变该房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半年,即从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该房屋租金为¥ 元整( 元整)。水电、通信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出租的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四条 1、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在租凭该房屋期间如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渗水等缺陷情况,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或维修。租赁期间,乙方应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损失的,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因转租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 租赁期满与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 15天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7天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确认。
第七条 合同履行:国家规定的双方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按手印):___ _________ 乙方代表(按手印) :__________ ___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_______ 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