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作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监管工作,防控疾病传播,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自4月起对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污水处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的检查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对传染病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整治工作全覆盖。检查内容是医疗机构的污水消毒台账和污水消毒设施、消毒器械或投药装置运行维护情况。目的是强化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指导和监督,整治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运维管理不完善、消毒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将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并督促跟踪医疗单位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取立案查处。确保20xx年12月底前,我市传染病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完成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的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