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股份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xx银行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鉴于:
1、丙方与乙方(yifang)签订贷款合同(详见本协议附表1),为确保附表1所列贷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2)抵押给丙方,并相应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已办理了抵押权设立登记,该抵押权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以下简称"第一顺位抵押权")。
2、甲方拟向乙方发放贷款总额人民币伍亿元,乙方拟以附表2所列抵押物(与抵押给丙方的抵押物相同,以下称"抵押物")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在丙方第一顺位抵押权解除前设立第二顺位抵押权(以下简称"第二顺位抵押权")。
3、乙方承诺:前述贷款发放当日,乙方偿还其对丙方借款本金共8,600万元并支付应付未付的利息;丙方承诺:乙方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后,配合乙方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现就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设立、还本付息、第一顺位抵押权的解除等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丙方同意:乙方以抵押物对甲方拟向乙方发放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设立第二顺位抵押权。
第二条乙方对甲方、丙方承诺:
1、除第一顺位抵押权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负担;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之前,协助甲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设立登记手续;
3、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4、丙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后,乙方协同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办理第一顺位抵押权解除手续。
第三条划款流程
1、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资金划拨。
2、甲、乙、丙三方均派遣专人于贷款发放日至办理划款手续;
3、甲方应将贷款划付至乙方在【开立的由甲方监管的账户中,账户信息如下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划付至由丙方指定的账户内,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及丙方双方确认,如乙方在甲方取得第二顺位抵押权他项权利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乙方对丙方的应付未付利息及贷款合同项下其他支付义务不超过附表1"应付金额"所列金额,具体金额根据相应贷款合同约定计算。
5、乙方按上述约定将应支付给丙方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划至本条第四款丙方指定的账户内,乙方对丙方的还本付息义务履行完毕。
第四条丙方对甲方、乙方承诺:
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丙方协同乙方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丙方承诺: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贷款,本协议的签订及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设立是甲方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2、如甲方在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后贷款发放前,甲乙双方同意解除贷款合同,甲方在贷款合同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提出如下要求:丙方于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完毕5个工作日内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
2、除已书面向甲方披露的情况之外,如乙方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贷款的下列事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且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
1)与乙方或与乙方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乙方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
3)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4)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质押担保;
5)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
1、丙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2、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要求甲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发放贷款。
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要求丙方办理第一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
第九条丙方确认:借款本金及乙方应付未付利息为第一顺位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自乙方履行完毕还本付息义务之日起,第一顺位抵押权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归于消灭。
第十条丙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当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应将此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交甲方一份。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未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除本协议所述的丙方义务外,还应每日分别向甲方、乙各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2、如甲方违反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未依约按时向乙方发放贷款,则应按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s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违反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未依约协助乙方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解押手续,则除应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每日分别向乙方、丙方各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丙方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则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每日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5、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债务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编号为【s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依照编号为【sc1ws0001-01】的《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向乙方发放贷款,则本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不予放款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就本协议的解除以及不予放款,甲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对乙方、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4、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如要将本协议项下的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乙方两方的书面同意,并由受让方和本协议其他各方重新签订多方协议及相关文件。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等有关资料时,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因解释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