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男,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欲在结婚前共同购买位于的房产一套,购买价格元,首付款:元。本着平等协商,公平自愿的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它事项约定如下:
一、上述房产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因甲方的户籍问题,暂将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房产的所有权为双方共同共有,婚后亦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首付款元,其中由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元。剩余的元向借款。
三、该房产签订合同后每月贷款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甲方付元,乙方付元。
四、甲方作为上述房产的实际共有人,对该房产享有与乙方一样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乙方不得以甲方非该房产证上示明的所有权人而干涉甲方享有上述权利。
五、在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能擅自以各种方式处分该房产,如:出卖、抵押、租赁等。
六、在双方登记结婚后三个月内,乙方需配合甲方共同到有关部门将甲方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
七、若双方日后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划分财产,上述房产按照双方各自支付的份额划分。
八、甲、乙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本协议是自愿行为,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