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之需要;鉴于乙方具有处理甲方委托事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法律事务
1、选择并购模式
1)股权并购,包括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
2)资产并购,包括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依据目标企业的行业、住所地、适用法律等情况为客户设计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益的并购模式,从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购的成功。
2、协助并购谈判
由于并购涉及公司、股东、高管、职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一般的并购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艰苦谈判,而谈判经验、技巧的高低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并购项目的成功与否。律师作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凭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帮助甲方和目标公司在谈判时进行取舍,权衡利弊。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有着高超的谈判技巧。可以协助客户高质量的完成并购谈判,为项目成功的做好准备。
3、律师尽职调查
任何一项并购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而由律师出具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则可以发现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不同的并购模式存在风险不尽相同,股权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股权瑕疵;股东权益瑕疵;固定交易风险;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员工风险;税务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目标公司重大诉讼风险;投资公司控股风险等。资产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资产瑕疵(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目标公司员工风险;并购程序风险等。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出具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并购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2)关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
3)关于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目标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情况;
5)关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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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目标公司财产权利情况;
7)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情况;
8)目标公司组织机构及治理结构;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0)目标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4、起草、审查并购法律文件
尽职调查可以在前期发现风险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购协议是并购项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丰富的并购协议是并购成功及以后可能诉讼的关键。并购协议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协议、备忘录、单项合同、以及最终的并购合同及各种附件。数量较多且内容庞杂,需要专业律师来涉及并完成。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低风险的并购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言
2)术语定义
3)正文(包括:交易双方;承诺保证;披露责任;或然负债;基准日及价格;价款支付;交割、变更登记、职工安置等)
4)特殊条款(包括:限制竞争条款;保密条款;终止交易条款;违约责任;通知条款)
5)适用法律
6)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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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签署
5、并购税务筹划
由于一般并购规模都较大,涉及资产及现金流动较多,因此一项并购交易双方的应缴税额也是相当巨大的。并购双方错误的模式选择及交易方式等行为往往会增加税务成本,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设计专业的税务方案,帮助客户节约并购成本,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正确选择并购模式及交易结构。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税收成本是不同的。
2)为企业集团内部整合提供节税策划。
3)合理设计支付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债权、资产的税收成本等各不相同。
6、并购整合法律服务
只有并购无整合就会大而不强,要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就非常需要并购后的整合。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并购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整合(发展目标一致;发展战略一致;管理流程一致;企业文化一致)
2)销售整合(销售区域统一分配;产品细分统一分工;品牌建设统一规划)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3)资源整合(整合采购资源;整合人力和培训资源;整合研发资源;整合资金资源;整合设备工艺资源)
7、企业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众多经济实体中,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设立、运营、合同签订、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违法行为。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利润的持续增长都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诊断风险并消除风险。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并防范企业设立风险;
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3)审查并完善企业合同管理;
4)审查并防范人力资源风险。
二、乙方委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受托之职责。
三、甲方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师的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务的背景材料及有关资料、数据等,并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3、对乙方出具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的酬金。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律师代理费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及工作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酬金元,付费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2、并购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3、收购完成之日,付代理费用的40%。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如逾期支付,则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六、律师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3、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七、代理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范围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2、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收律师代理费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
3、乙方律师确因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十、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