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内部审计工作在省局指导下,在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积极贯彻党的xx大及xx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和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准则》规定要求,按照省局有关内部审计工作会议精神,遵循查错纠弊,维护法纪,促进管理的宗旨,积极引导本局内部审计机构在加强单位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实现内部审计为单位目标而服务的思想理念,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内部检查制度,确定了“法定代表人离任与工程竣工决算项目”两项必审,全面加强领导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坚持“有离必审”和“先审后离”等经济责任审计方针。
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达到了客观评价县区分局一把手的工作业绩,确保国有资产和资金不流失,也为局党组考核和任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重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加强大宗资产采购比价审计、加强内控制度评审,取得了较好成绩。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在xx年度带领内审工作组,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本系统县区分局、局机关、培训中心、农场等12个单位进行了内部审计工作。
在内部审计工作中,重点注意了严把审计程序关。在对县区局进行内部审计时,注意审计项目的立项,审前调查,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过程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等各环节的记录规范。严把审计实施关。实施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目标进行,审计工作符合审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审计准则。严把审计报告关。对检查结束后形成的审查审计报告规范撰写,注意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全面事实和违反规定和财政财务收支的事实清楚,审计报告中的收支数额与违纪资金与审计工作底稿中的有关数字相符。
严把审计处理关。注意重点审查审计揭露问题清楚,数字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具体、有效,处理处罚意见适当。严把审计评价及建议关。审计评价是内部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审计评价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员的实际,关系到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人员的利益和荣誉,特别是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更加谨慎。我们在工作中特别注意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避免大而化之,方便被审计单位采纳整改。
通过上述一系列做法,我局的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有效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杜塞漏洞,防患未然,对大庆地税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省局和我局党组的高度评价。在今后的内审工作中要依照“依法审计、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不断创新”的工作方针,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争取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