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规定,以我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契机,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我县天然气地下管道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天然气地下管道铺设情况
20xx年天然气公司入驻我县,县城主街道和部分住家户均铺设有地下天然气管道,到目前为止仅有一条地下管道通气,其他线路均未通。管道铺设地段离地表30公分处埋设有“城镇燃气管道,禁止开挖”等警示标牌,因为市政建设的原因地表警示标牌还没有完善。
二、检查情况
天然气公司,每天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每周有单位检查组例行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尽量把隐患扼杀在摇篮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我局联合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就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履行安全施工“三同时”手续情况,管道铺设与周边建筑物安全距离以及安全警示标牌完善情况,管道定期检测情况,应急预案可操作性等方面经常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发现地表警示标牌缺失,应急预案有待完善,检查组要求限期做出整改,有效、及时的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地下管道安全畅通。
三、整改情况
天然气公司认真吸取国内外油气管道爆炸事故教训,分工细化各项工作,确立专人负责管道安全检查,公司成立检查组,每周就管道安全和产区各方面安全进行详细检查;应急预案也作了完善。因我县市政工程正处施工阶段,地表警示标牌完善工作还未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