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原体治疗:
细菌感染应用抗生素应根据病原体选用敏感药物,应早期、足量、联合、足疗程治疗。
肺炎球菌或链球菌感染,首选青霉素,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等,重症肺炎可选用青霉素衍生物或头孢菌素。
杆菌感染则选用氨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两种联用。
支原体及衣原体肺炎选用红霉素或交沙霉素、白霉素、阿齐霉素等其中1种即可。
病毒感染者原则上不用抗生素,可试用病毒唑、干扰素等抗病毒药物。
2、对症治疗:
有发绀或低氧血症的需及时给氧。常用浅鼻管给氧。氧流量为0.5-1L/min。痰多者可予超声雾化吸痰。体温超过38.5℃者可用药物或物理降温。
3、其他治疗:
重症肺炎中毒症状明显,严重喘憋、中毒性脑病、感染性休克时,可短期应用激素。心力衰竭时,除予镇静吸氧外,及早予强心药物或并用利尿及血管扩张剂。如患儿有营养不良、贫血时可适当输全血或血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