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标的是相关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根据项目合同中的项目不同,而有所不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项目合同标的是项目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