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之前的账户和现账户在同一个社保经办机构,当事人可直接带上身份证办理账户合并手续。若账户不在同一个社保经办机构,当事人应先办理账户转移再进行合并。 二、根据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新政策来说,参保人员流动就业,若同时在两地以上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三、账户合并需要的资料:
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SF051(一式三份) 
3、缴款凭证(缴款书或银行缴费回单)原件、银行存折的复印件
4、单位退费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所涉及人员的应征资料,如劳动合同、户籍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