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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不和谐可以提出离婚吗

2023-09-09 来源:星星旅游

性生活不和谐的,可以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因性生活不和谐而感情破裂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当事人还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作出判决,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