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购买没有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门查询其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
(1)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
(2)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