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谓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的领购方式有:交旧领新、验旧领新、批量供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