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骗婚”的定义我们需要进行明确,这里的骗婚指的是借由婚姻关系进行的诈骗行为,而不是隐瞒自己的相关情况而和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而骗婚指向的婚姻诈骗,如果能够构成的话,本身触犯的是《刑法》当中规定的诈骗罪,婚姻诈骗本身不是诈骗罪规定的一种特殊情形,而是其行为模式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处理也按照诈骗罪进行处理。
因此如果认为对方属于骗婚的,想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首先需要判定其是否能够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为刑事法律是解决纠纷的终极途径,其后果最为严厉,因此也需要最为严格的对是否构成犯罪进行界定,从而正确地行使法律本身的作用。
主张对方是通过婚姻关系进行诈骗的,首先需要对方具有利用婚姻关系骗取钱财的故意,而且故意产生的时间应当早于缔结婚姻关系或准备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也就是说对方需要先具备利用婚姻关系欺骗对方取得财产的故意,之后进行实行。
其次,对方需要利用婚姻关系使得受害人产生了错误认识并且因为相应的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相应的财产应当属于受害人的个人财产。
例如,一方称自己愿与另一方结婚,因此索要了大额财产以及彩礼,随后在消失无法联系或者不承认曾经承诺过婚姻关系的,这类可以认定为利用婚姻关系进行的诈骗。
一、婚姻诈骗罪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婚姻诈骗的四个要件:1、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3、从骗取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4、主观要件上,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有意。
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私有财物的目的。
3、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集体、国家或者个人的财物。
4、客观要件,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虚假事实或者通过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婚姻诈骗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根据相关规定,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