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
2. 负责组织实施街道人民武装部正规化基础设施建设,民兵 预备役组织建设,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管理及训练,新兵征集、战时动员;
3. 平时负责组织民兵搞好战备执勤,担负实护和抢险救灾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战时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和保卫后方安全:
4. 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5. 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复退军人的安置和革命伤残军人、军烈属和参战执勤民兵的优抚工作;
6.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基层民兵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调配;
7. 指导民兵连队的建设;
8.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县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武装部工作职责武装部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有关学生军训工作的指示规定,制定本校学生军训计划,组织学生军事训练,安排有关国防教育课程。
2、认真执行上级征兵命令,严格征兵政策,保质保量做好兵员征集工作。
3、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做好拥军优属及对本校军烈属、伤残军人的优待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统计管理工作。
4、加强对学生训练武器的管理与维护保养,确保武器装备器材的完好与安全。
5、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拓展资料:负责组织实施街道人民武装部正规化基础设施建设,民兵 预备役组织建设,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管理及训练,新兵征集、战时动员平时负责组织民兵搞好战备执勤,担负实护和抢险救灾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战时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和保卫后方安全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