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居住证具体需要如下证件:1、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薄;2、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3、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4、能够连续在申请地就读的证明;5、申请人已经在申请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以上所提到的要求,第二、三、四点只需选择一样进行出具即可。办理居住证除可选择前往当地相关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