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个人不能冻结公司账户,进入保全或者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以冻结公司账户。企业帐户在有人起诉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就可以冻结该帐户。有公司或个人起诉公司并且提起诉讼保全,则法院不会通知公司而直接保全,如果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冻结账户指一个暂时不允许支取款项的账户,由法院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决定冻结,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所以股东无权冻结公司账户,由法院冻结公司账户。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询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