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出质具有以下特征:(一)股权出质的标的具有特定性。(二)股权出质的标的应当具有可转让性。(三)股权出质具有从属性。(四)股权出质具有表征性。(五)股权出质是一种要式的法律行为,即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