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借款。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取决于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如果不违反相关章程,并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主要是指股东大会决议的,则受法律保护,否则它将不受法律保护。股东向公司借款,必须履行必要的决议和批准程序,否则容易被认定为抽逃注册资本或者滥用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