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向市监局举报,或者也可以向所购买商品的企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