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胜诉,公司又向法院起诉了,根据法律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仲裁前置,在经过仲裁裁决后,公司也好,劳动者也好,对于不服仲裁裁决的,均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胜诉后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情杂复的可延期到一年。
简易程序大多3个月,一般程序6个月,劳动仲裁不服的,法院可能会提仲裁案卷,能在6个月内结案。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人民法院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后,被申请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并作出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仲裁作为一种纠纷司法解决的替代方式,为相对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让仲裁能够更多地发挥这种替代作用,法律明确规定了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一旦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了仲裁,则就排除了司法管辖,当事人不得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诉讼。国家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的理论根据在于,虽然仲裁是基于私人之间的合意由非公权力的第三方对其争议作出裁决,但由于仲裁作为替代国家公权力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有利于民商事纠纷的解决,因此,在仲裁裁决无瑕疵的情形下国家承认其仲裁裁决,并赋予该仲裁裁决于强制执行力。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核心是仲裁裁决事由的规定。事由的规定涉及国家对仲裁干预的程度或范围,对于仲裁制度有重要的影响。如何设置仲裁裁决撤销事由对于合理地实现仲裁制度设定的目的,保障仲裁裁决的正当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发挥解决纠纷的功能和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