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公办幼儿园所有权为公有或国有性质,收益归幼儿园。但因幼儿园发展等客观原因需要找优秀的人才来管理和经营,需要向社会聘请优秀人才来管理和经营,这就涉及经营权的问题。幼儿园可以和个人或经营团队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制定好经营目标,以便进行考核和监督。幼儿园可以对经营事项参与决策并监督实施,对不合乎合同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事项予以制止,也可以根据情况适时终止合同,以防幼儿园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当然,作为受委托方,也应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依法行使经营权,幼儿园对合理的经营行为不能随意干涉,幼儿园也应该根据经营效果按约定给予经营方相应的酬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