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政代表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重点项目安排及执行等情况,以及群众切身利益、民生实事工程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通报,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对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需要,对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和工作评议。
街道议政代表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必要时,由街道人大工委提议,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可以临时举行会议。议政代表在会议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意见、建议,由街道人大工委进行分类梳理后,交街道办事处办理。办理部门一般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并以书面形式答复建议人街道人大工委对议政代表书面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并在下一次议政代表会会议上进行通报。街道人大工委应适时组织议政代表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并对议政代表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