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一般是指证明、介绍信之类的。而开据一般是指发票、收款收据之类。它们两者有显的不同,这是文书中所表达的不同用法,并且它们所表达的意思也不相同。
前者是指为他人开具证明,介绍信之类的用法。而后者表示财会人员开出的发票,收款收据等。
开具与开据有什么区别
“开据”与“开具”读音相同,从字面上看,差别仅在于“据”“具”的不同,但意义和词性上差别很大:
“开据”是“开列票据”、“开具单据”、“开具收据”的简写形式。从结构上看,“开据”是动宾结构,其中,“开”是开列、开具的意思,“据”指收据、票据等。作为动宾式结构,“开据”本身已经表达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其后不再加宾语。用法上作名词用,如“处方开据”。因而,“开据发票”“开据清单”之类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应当将“开据”换成“开具”。
“开具”一词,新修订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其释义是:写出(多指内容分项的单据、信件等)开列:~清单。从结构上看,“开具”是并列结构,“开”是开列的意思,“具”是陈述、写出的意思,属双动词并列联合。因此,“开具”只做动词用,后面可接宾语。如:开具发票、开具清单。
综上所述,“开据”与“开具”读音虽同,但在意义及用法上有很大的差别,前者为名词,后者为动词,要规范使用这两个词,不能将“开据”当做“开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