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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在北京拘留一般拘留多少天

2023-09-12 来源:星星旅游

刑事拘留是一种暂时限制嫌疑人自由的强制措施,对刑事案件的办理和社会安全有重要作用。拘留期限不超过37天,可以逮捕、释放、取保候审等处理。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不同,对个人有较大影响,可能导致刑事处罚和留案底。然而,刑事拘留只是临时措施,不代表案件终结,后续判决结果才会对个人产生影响。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检察院会决定是否起诉。

法律分析

一、被刑事拘留在北京拘留一般拘留多少天

不超过37天。

刑事拘留37天后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结果: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刑事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有什么恶劣影响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它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暂时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利于案件办理和防止嫌犯继续危害社会,这个期限1~37天不等,到期要么放人,要么变更为逮捕或监视居住。

刑事处罚要重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不留案底,一般不影响政审。而刑事处罚是有案底的。因为刑事拘留意味着可能会判行,所以刑事拘留重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与行政拘留相当。

刑事拘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如当事人被法院认定为有罪并判处刑罚,对以后的工作肯定会有影响;如仅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因情节轻微没有被刑事追诉,则影响不大.

对于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是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但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需要将相关的证据资料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进行起诉。只是刑事拘留没有被判刑的话,一般对自身不会有什么太大影响。

结语

刑事拘留是一种暂时限制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便于案件的办理和社会的安全。拘留期限通常为1至37天。刑事拘留的处理结果可能包括逮捕、释放、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拘留对个人可能产生一定影响,如留下案底,但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对于涉嫌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但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对于未被判刑的个人,一般影响较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五条 冻结股权、保单权益或者投资权益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