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于清算财产的范围未明确规定,一般属于公司的财产,都应该进行清算。根据其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一、公司注销要办哪些手续
公司注销之前,需经过清算程序。公司在决定解散后,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按照清算方案清算完毕后,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企业需要清算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企业需要清算依据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六条。前述法律规定,公司因待定事由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公司法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公司法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如下:
1、接管公司;
2、清理公司资产;
3、公司资产评估;
4、核定公司债务;
5、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登记债权;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结算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办理注销登记;
9、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