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清算是公司注销、终止的前置程序,公司未经清算而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从而造成了公司法人资格的不当终止,使公司债权人不能依正当程序实现其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正当利益。债权人可以追究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