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是不能代为全体债权提出申请债务公司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请求权。直白地说,就是债权人申请债务公司破产清算的目的是能拿到钱,不能折抵成钱或不是欠钱的,不可以提出要求破产申请。
2、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当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否则,不管债务公司是否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债权人一般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的。
3、债务人确实存在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如不存在这种事实,债务人有支付能力或履行债务的能力,仍未按期清偿债务的,属于一般债务纠纷。
(二)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形式条件:
当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向法院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发生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与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5、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
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找不到欠债人债权人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两条法律途径,可供选择:
(一)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露面,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只要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屋等财产的办法,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同时规定: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三)债务人恶意逃债,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诈骗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司法实践中,不少骗子利用合同形式、以公司名义租用地方骗取供应商的货款,然后一走了之,给债权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债务人的行为,已经不是商业上的欺诈和拖欠,而是骗取财产目的的诈骗犯罪。债权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刑事控告受理后,就不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和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