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利用先进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特别恶劣影响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