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薪,如果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员工可以去法院办理财产保全。员工可以在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