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如果被判处缓刑之前没有被羁押,就直接数罪并罚 不存在先加或先减的问题,如果在前次判决之前被羁押了,被羁押的时间要在后来被判处的合并执行刑期内予以扣除,实际上应该也就是先并后减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