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无劳动合同算工伤。劳动者只需要证明其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至于双方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一、上班途中自己摔倒算工伤吗?
员工在上班期间自己摔倒,如果与工作原因有关的,可以算工伤。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工地有工伤保险老板还需要赔吗
工地有工伤保险老板还用赔。
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如果住院期间施工单位没有为你提供护理人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支付护理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对应的工伤伤残待遇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个人工伤需要医院出示什么证明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