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去外地报备流程是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如实说明去处、理由,在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后,就可以携带相关的批准文件和本人的证件去外地。
一、如何办取保候审
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是: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二、取保候审还会回去坐牢吗
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坐牢视情况而定,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1、当事人被取保候审的,只是说明他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社会危险性不大;
2、但并不表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申请取保候审流程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采取书面形式;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七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同意后应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报告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4、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并告知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