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可以去外地。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是因为住址、工作单位发生变动需要去外地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