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一、商标不续展的影响有哪些?
1.注册商标所代表的无形资产将归零;
2.多年推广、宣传此商标获得的品牌影响力将被别人轻易的拿走,不再属于您;
3.商标若被他人再次注册,就不能再继续使用了;若无他人注册,此商标也不能再作为注册商标来使用,需要对商标重新注册。
二、商标续展的重要性是什么?
1.商标续展让品牌增值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这种无形资产在一定情况下可能比有形资产具有更大、更核心的竞争力,一件商标能连续使用10年,期间企业广泛的宣传推广,必然是积累到一定得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商标续展恰好能让这种商誉得以延续下来。现在成功注册一件商标很不容易,所以,很多人选择购买已经注册的商标,注册年头越长越值钱。注册商标续展之后,即使将来不再使用,也许还能卖个好价钱。
2.商标续展申请有助于申请著名及驰名商标
商标注册的越早,使用的年头越长,通过续展让注册商标继续有效,越容易成为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
三、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
1、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能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该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