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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可以申请续展吗

2023-09-17 来源:星星旅游

当然可以,《商标法》第38条第1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专注册商标。”本款对续展注册的申请期和宽展期做出了规定。

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注册商标的商标图样五份,《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一份(不需要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并交纳续展注册的费用。如果注册人是在宽展期内申请续展的,则应按规定再交纳续展迟延费。

一、商标续展审查程序是什么?

商标局收到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以后,原则上不进行实质审查,而只是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的手续是否齐备,商标名称及图形、使用商标的商品、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是否发生变化等情况进行审查。商标局经过审查以后,认为符合规定的,即予以核准,书面通知注册人并发给《商标续展注册核准证明》,并予以公告。需要出示《商标注册证》时,应连同相应证明一起使用。如果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则不准其续展,并以书面形式驳回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复审;对复审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商标权续展的意义是什么?

法律给予商标权保护期限的续展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1、维护商标权人利益的需要。商标权人为了维护和提高商标所具有的良好商誉,在产品质量的改进、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长期持续性的投入,如果由于期限届满而进入公有领域,人人皆可自由使用,不仅剥夺了商标权人的利益,同时也会助长不公平竞争行为。2、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商标权人持续使用其注册商标,提高其注册商标的信誉,必然会增强商标的区别功能和指示功能,为消费者选购商品和接受服务提供强大的指导作用。如果不允许续展,则必然带来商品或服务的混淆和市场竞争秩序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