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拆迁房有不动产证吗
拆迁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法律规定了,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不过无论安置房是购买的还是拆迁补偿的,都必须要去办理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三)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四)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规定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权利取得方式的不同,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批准文件。
申请在地上或者地下单独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常见的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
发生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时候,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这三个方式来解决:
1、协商解决
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
2、调解解决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
3、诉讼解决
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审理期限为三个月;而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拆迁房就安置房,对于此房子是有不动产证,但需要在五年之后才能进行办理,而且在房子住满五年之后需要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才可以依法的办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如果能办量尽快处理,这样才能获得此房子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