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可以更名的,拆迁征收协议,是以所有权人为主的。
一、拆迁安置协议还能更名吗?
拆迁安置协议一般在签订生效后,不可以单方更名。因为被拆迁人已经被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企业厂房拆迁赔偿什么内容
企业厂房拆迁赔偿的内容:企业厂房拆迁补偿包括业停产造成的损失、征地补偿、安置费等。
1、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本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单位和个人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项目审查,对所有权人的安置和迁移损失给予补偿;
2、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进行补偿;用于产权变更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并签订补偿协议。
三、小产权房可以拆吗?
小产权房被拆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城市旧改征收拆迁。城市旧改征收拆迁就是城市对老旧的区域进行旧改重建,如果这块地上有小产权房等建筑物,就需要拆迁;
第二种情况:市政工程建设拆迁。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为建设地铁,道路,公园等市政工程腾出空间,此时会以政府为主导组织拆迁;
第三种情况,违建建筑被拆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