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葬礼补助金。职工因公死亡的丧葬补助,是指职工上一年度在6个月统筹范围内的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的养老金。职工因公死亡的受扶养亲属的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丧偶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10%。经批准的受扶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职工因公死亡认定如下: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员工的死亡赔偿金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决定,一般情况下需要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亲属的抚恤丧葬补助金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