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合法的。签订借条后,针对违约行为一般都是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来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对于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或者是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部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
一、违约金的性质
我国《民法典》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指的是按照合同规定或约定,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