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高额借贷违约金?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要求减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债务。双方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但过低可增加,过高可适当减少。违约金类别包括法定、约定、惩罚性、赔偿性。与定金的区别在于违约金是违约后支付,定金是预先给付且有特定责任承担方式。
法律分析
处理高额借贷违约金的方法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减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适当减少。当事人同意在借款逾期的情况下设置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其债务。
另外,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一、违约金的基本类别
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
3.惩罚性违约金。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
4.赔偿性违约金。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
二、违约金与定金的区别
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款”来处理。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结语
违约金是合同中约定的,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而约定违约金则是一种合同关系。与定金不同,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