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性交易的行为包括以下四种:
第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这种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所有权人的许可而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既侵犯了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与知名商品相混淆的行为。
第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这种行为使被冒用名称或姓名的企业的竞争优势因此而被削弱。
第四、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
欺骗性交易行为有哪些
欺骗性交易的行为包括以下四种:
第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这种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所有权人的许可而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既侵犯了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与知名商品相混淆的行为。
第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这种行为使被冒用名称或姓名的企业的竞争优势因此而被削弱。
第四、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
欺骗罪在诈骗方面有哪些行为
诈骗罪中的诈骗行为,表现为行为人想受骗者表示某种虚假的事项,我国刑法解释论上习惯于采用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表述。
所谓的虚构事实是指捏造客观上并不存在或者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事实,可以是部分的事实;
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既可以由行为人通过提出某种证据予以证明,也可以不提出任何证据。
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条件:
一、出让方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出让方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投资,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要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的要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的行为包括:(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交易,就具有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