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支付经济补偿,不支付需追加补偿。劳动合同期满解除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单位故意拖延劳动合同订立,需支付额外费用的25%补偿。
法律分析
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依法给予经济补偿的,应当追加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和医疗损失的,除承担法律赔偿责任外,还应支付额外费用的25%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下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经济赔偿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与员工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被辞退引发的经济赔偿问题备受关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仍然享有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劳动法赋予员工一定的权利保护。一般而言,被辞退的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赔偿金,以弥补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金的数额通常根据员工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工作内容、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渠道来解决争议。因此,对于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员工来说,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被辞退时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赔偿金。赔偿金额根据工作时间、内容和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对于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员工来说,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