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下来后去社保局和用人单位领赔偿金。相关规定如下:
1、工伤赔偿金一部分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有用人单位支付。
2、赔偿标准准: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3)交通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4)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5)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6)工资、福利:(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单位支付);
(7)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基金支出);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基金支出);
(10)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