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不用均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
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