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应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应认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分析
1、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的行为。
2、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
3、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4、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为数额特别巨大。
拓展延伸
团伙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与证据要求有何关系?
团伙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与证据要求密切相关。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求有明确的诈骗行为,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二是要求有团伙组织,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诈骗活动;三是要求有一定数额的财物,即诈骗数额达到一定的标准。而在提供证据时,需要充分收集和提供与诈骗行为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记录、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立案并得到有效审理。因此,团伙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与证据要求密切相关,只有在满足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证据才能支撑起立案和审判的依据。
结语
团伙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与证据要求密切相关,包括诈骗行为、团伙组织和一定数额的财物。在提供证据时,需收集银行转账记录、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确保案件能得到有效审理。只有满足相关标准并提供充分证据,才能支撑起立案和审判的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