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的书写人不必由借款人书写,借据书写的主体可以是借款人、贷款人或第三人,只要得到双方的认可并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根据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类型、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