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要件,工商登记是股权转让的一个程序。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只是不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一、股权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应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并无必须登记才生效的规定,故协议应自成立时生效。工商过户登记仅为所有股权转让的公示方式,并非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未经工商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协议双方仍应依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二、股权转让诉讼时效
三年。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收回投资、解除股东身份的一种方式,在日常公司经营活动领域,股权转让,也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同时,股权转让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
股权转让一般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进行转让,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出让方和受让方会就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进行约定,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价款的支付时间,办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时间等等。一般情形下,《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该协议即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履行该协议的过程中,转让方或受让方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事宜,由此而导致双方的股权转让事宜发生纠纷。很多当事人在股权纠纷发生后,消极维权,导致该纠纷经过了诉讼时效而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自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做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股权转让工商登记需要的资料主要有身份证件及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